待解除处分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XX同学处分解除申请书》(要求:待解除处分学生本人在A4红格纸上手写申请书,标题为“XX同学处分解除申请书”,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违纪基本情况、对处分结果的认识及受处分期间综合表现等内容,字数500字以上,格式自定。)
步骤二:填写并审核《华北理工大学学生处分解除审批单》(学生与学院共同完成)
待解除处分学生在学工部/处网站文件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华北理工大学学生处分解除审批单》,并手写相关内容,交由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对待解除处分学生的个人信息、考试违纪/作弊过程及处分情况严格审核。(学院主管领导意见栏不可空白,要体现“同意”等字样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
步骤三:拟定并提交《XX学院关于解除XX等XX名同学XX处分的建议》(学院完成)
学院在学工部/处网站文件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XX学院关于解除XX等XX名同学XX处分的建议》模板,如实填写内容,加盖学院公章后与《华北理工大学学生处分解除审批单》、《XX同学处分解除申请书》一并上交至学工部/处学生管理科;《XX学院关于解除XX等XX名同学XX处分的建议》电子版发至邮箱xsglk218@163.com。
步骤四:审核报送材料(学工部/处完成)
学工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XX学院关于解除XX等XX名同学XX处分的建议》、《华北理工大学学生处分解除审批单》、《XX同学处分解除申请书》进行严格审核。材料属实、完整,按照程序报请领导签字,下发红头文件;若材料虚假、缺失,将退回学院重新报送。
步骤五:处分文件送达(学院完成)
学院将学生解除处分红头文件送达受处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