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是我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研究,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华北理工大学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17 日进行,为保证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1)《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2)《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3)《XX 学院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电子版(纸质版不需上报)
二、具体要求(1)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华北理工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校字[2021]95号)、《华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字[2017]64 号)执行。
(2)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华北理工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校字[2021]95 号)文件 中第四条之款项,学院各分类奖学金分配名额保留整数,未采取四舍五入制,不可相互挪用,学院评 定的各类奖学金名额只能小于或等于学校分配的名额,具体参照《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华北理工大学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1)执行。
(3)各学院要将本次评定的结果面向本院师生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按照 要求报送;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由转入学院(即学生当前所在学院)具体负责。(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3 月 17 日下午 16:00。纸质版材料送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地点: 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南侧 214 房间),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名为“XX 学院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 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 xsglk218@163.com
三、工作提示(1)一定要严格要求获奖学生仔细核对其姓名与银行卡号,确保“人卡一致”;必须要使用奖 学金获得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学校发放或自己办理的农行卡),千万不要因各种原因使用他人的银 行卡代其领取(未成年学生除外)。
(2)一定要提醒获奖学生填报的银行卡为其目前能够正常使用的银行卡,建议学生提前通过网 上银行或柜员机测试银行卡的状态。(注:能够交学费的银行卡不一定处于激活状态)(3)如学生未满 18 周岁一定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中的要求执行,否则,影响其奖学金发放。
联系人:宋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8805206
华北理工大学党委学生工作处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