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 作用和先进班集体的影响力、感召力,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 2024-2025 学年华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及班级。
二、评选项目(一)校园十佳(二)三好学生(原优秀大学生)(三)优秀学生干部 (四)优秀毕业生(五)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办法(一)各单位严格按照《华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 选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21]94 号)开展评选工作,经研究,本文件中“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名称更换为“三好学生”,该荣 誉称号的等级、效力和评选办法不发生变化; (二)各项荣誉称号的指标参照《2024-2025 学年各学院校级荣誉 称号指标分配表》(附件 3);(三)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意 见>的通知》(校团联字[2020]2 号),《华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和先2 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21]94 号)文件精神,院 级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三人,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注意条 件审核;(四)各学院需推荐一名“校园十佳”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评 选答辩会,“校园十佳”候选人需填写《校园十佳候选人申请报名表》 和《校园十佳审批表》,提交其各项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并附于《申请报名表》后,请通知“校园十佳”候选人携带其以上两个表单于 3 月 3 日晚 6 点到东大活南 222 房间现场登记并抽签(联系人:伊同学 17633290902),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评优工作,认真组织,精心谋划, 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准确掌握参评学生在校期间 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确保各项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要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校园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三)报送材料说明及要求:1、各学院要完成《XX学院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校级优秀学生 和先进班集评选工作的报告》(附件 1),A4 纸单面打印,在相应位置 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纸质版;2、各学院要报送《XX 学院 2024-2025 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获得者(集 体)推荐名单》(附件 2),A4 纸单面打印,表头加盖学院公章,报送 纸质版和电子版(注意: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信息务必保持一致);3、各学院组织学生或班级认真填写各类《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纸质版,A4 纸打印,如内容较多请正反面打印,“学院意见”栏 处手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加盖学院公章; 4、各学院只负责评选推荐本学院学生会、各班级的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完成,不占学院指标,不需学院审批。所有材料请在 2025 年 3 月 12 日工作时间内送达,其他时间不接 受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XX 学院 2024-2025 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材料” ;纸质版材料签字 盖章后按照《报告》(附件 1)在上《名单》(附件2)附后、《审批表》在下的顺序整理好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地址: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南楼214房间,电子邮箱:xsglk218@163.com。
联系人:宋老师 梁老师 办公电话:0315-8805206
华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