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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关于评选 2024-2025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02 11:31:05  
各学院(研究生学院、迁安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 评选 2024-2025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5 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含研究生学院、迁安学院,独立学院自行开 展此项工作)开展 2024-2025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 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 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 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 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 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 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 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 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本年度无严重 违纪、违法行为。经学校研究,2024年班级风采展示大赛决赛总 分前七名的本科生班集体将直接授予本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 称号,迁安学院负责推荐一个省级专科生班集体,研究生学院负 责推荐一个省级研究生班集体。
(四)其他评选条件 1.普通高校学生或班集体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优秀大学 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 2.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3.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 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一)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 2024-2025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5〕2 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各项名额如下: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和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组织师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 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 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 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 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 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在学院公示三日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
六、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遵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 工作,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客观、准确掌握申报学生情况,对学 生所报材料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材料填写不规范者不予评选, 相关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 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报送材料说明及要求 1.各学院组织拟推荐学生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评审表》(附件 3),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A4 纸型正反面打印, 按照《填写范例》(附件 2.1)认真填写表格中所列项目;
2.各学院组织拟推荐班级填写《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附件4),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A4 纸型正反面打印,按照《填写范 例》(附件2.2)认真填写表格中所列项目;
3.各学院填报《省三好、省优干、省先进班集体名册》(附件5),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注意:所报送的两类材料中的学生信 息务必保持一致),纸质版材料一份,A4 纸型单面打印,主管领导签字,学院加盖行政公章;
4.各学院评选工作结束后需提交《XX学院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报告,(附件6),A4 纸型单面打印,主管领导签字,学院加盖行政公章;
5.所有材料报送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其他时间不接受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XX 学院 2024-2025 学年省级荣誉称号评选材料”;纸质版 材料签字盖章后按照《报告》在上、《名册》附后、《评审表》在下的顺序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地址: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南楼 214 房间,邮箱:hblgdxxsc@163.com。
联系人:宋老师 梁老师 办公电话:0315-8805206。
附件2:附件2.1
附件3:附件2.2